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1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骨干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继续依托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举办第五期山东高校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按照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要求,通过开展辅导员高级研修活动,帮助辅导员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提高理论水平,增强创新意识,提升育人能力,培养一批辅导员工作的骨干和专家。
二、研修内容与形式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升高校辅导员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内容。主要形式有:相关领导和专家学者讲座;学员专题研讨;到山东大学相关学院和部门交流;赴省外特色工作高校实地学习;撰写研究论文等。
三、研修时间及具体安排
研修分三个阶段:集中培训研修;赴省外相关高校学习;撰写研究论文。
1、集中培训研修:2013年4月15日—4月22日;4月14日报到,报到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学人大厦。
2、赴省外相关高校学习:4月22日—4月26日。
实地学习结束提交学习报告。
3、撰写研究论文:4月27日—5月15日。
按照规定的研究任务,回校撰写研究论文。论文完成后请于5月1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fdyjd@sdu.edu.cn。由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论文将择优推荐到《高校辅导员》杂志发表,论文不合格的学员不予结业。
四、报名及录取
本期研修班计划招收学员60人。原则上每校限报1人。
各高校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际工作经验、业绩突出的辅导员均可报名,具体条件如下:
1.担任专职辅导员(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
2.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4年(含4年)以上;
3.近3年来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4.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高的科研水平,通过学习研修,能够发挥示范作用,带动辅导员队伍的整体发展。
请各高校根据报名条件,认真进行选拔推荐,并于2013年3月25日前将报名表原件邮寄至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办公室(以邮局邮戳为准),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fdyjd@sdu.edu.cn。
省委高校工委与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将组织评审,择优录取,录取情况于3月下旬在山东高校学生工作在线网站(www.sdgx.edu.cn)上公布,并向所在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
学员接到录取通知后,按照报名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时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六、结业
研修期满,经专家评审并综合考核合格者,颁发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结业证书。
凡研修合格取得结业证书者,各高校要将其作为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重点培养,在业务进修、职级晋升、科研立项、海外研修、学历提升、评优等方面给与政策倾斜和优先考虑。
七、费用
1.学员报到时须交研修费3950元(含外出考察费用);
2.学员往返交通费、集中培训期间的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大永,田丹丹
电话:0531-88362836,88366713
传真:0531-88361028
电子信箱:fdyjd@sdu.edu.cn
通信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18号楼128室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办公室(邮编:250100)
附件.第五期山东高校辅导员高级研修班报名表.doc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