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关于举办第十期山东高校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期山东高校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
协办:嘉兴学院南湖干部学院
二、研修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要求,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提升高校辅导员工作质量的思路和途径,积极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三、研修形式
研修主要采用专家讲座、学员专题研讨、社会实践教学、撰写研究论文等方式进行。
四、研修安排
研修分集中研修和撰写研究论文两个阶段:
1.集中研修:本次研修依托嘉兴学院南湖干部学院,研修地点在嘉兴文华园宾馆(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环城东路415号),研修时间为2018年5月4日—5月8日,5月3日报到,9日返程。
2.撰写研究论文:2018年5月10日—5月24日。按照规定的研究任务,学员回校撰写研究论文。论文完成后,于5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fdyjd@sdu.edu.cn。论文经专家评审合格者方有资格结业,优秀论文将推荐到《高校辅导员》上发表。
撰写研究论文必须遵守学术规范。所提交论文经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20%的不予结业;超过50%的通报至所在学校,并在2018年山东高校辅导员论坛上予以通报,同时取消所在学校下年度参加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的资格。
五、报名要求及录取
(一)报名数量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每校限报1人。
(二)报名条件
1.担任专职辅导员(一线专职辅导员,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等);
2.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4年(含4年)以上;
3.近3年来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4.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高的科研水平,通过学习研修,能够发挥示范作用,带动辅导员队伍的整体发展。
(三)报名时间
各高校要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辅导员报名参加研修,将报名表(见附件)于4月22日前(以邮局邮戳为准)报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邮编:250100),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fdyjd@sdu.edu.cn。
(四)录取
省委教育工委与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将组织审核,符合条件的学员名单于4月27日前在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网站(www.fdyjd.sdu.edu.cn)上公布,并向所在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报到
学员接到录取通知后,于5月3日到嘉兴文华园宾馆报到。报到时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次研修不安排接送站,请学员自行前往。
七、结业
研修期满,经专家评审并综合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颁发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结业证书。
八、费用
学员集中研修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研修费用(含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由省委教育工委承担。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泽宇,王海宁
电话:0531-88362836,88361028
传真:0531-88366605
通信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C座603室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办公室(邮编:250100)
附件:第十期山东高校辅导员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