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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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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校辅导员之歌”歌词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4 点击数:

辅研字〔2015〕1号

各高校:为展现广大高校辅导员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在高校辅导员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高教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在教育部思政司指导下,开展“高校辅导员之歌”歌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展示高校辅导员风采,营造全社会关心高等教育、支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浓厚氛围,激励辅导员履行立德树人崇高使命,情系学生成长成才,献身教育事业。

二、活动对象

以广大高校师生员工为主。

三、创作要求

1.参评作品应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弘扬主旋律,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主题突出,观点准确,积极向上;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便于传唱。

2.歌词内容重点体现当代高校辅导员的个性特征和思想实际,展现辅导员的精神风貌。

3.语言文字简洁规范,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并附完整准确的内涵阐述。

4.应征作品个人创作和集体创作均可,必须保证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因著作权引起的纠纷由作者承担。

四、征集方式

1.作品由单位统一报送,中国高教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理事单位每所高校可推荐3篇。其他高校由中国高教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商请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推荐,每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推荐10篇。请各高校认真组织征集活动,积极鼓励师生广泛参与,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推进。

2.征集活动截至2015年5月30日。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可登陆高校辅导员网站(www.gxfdy.edu.cn)专设页面浏览,将歌词发送至fdyzgzj@126.com,邮件主题设置为“××省(区、市、学校)高校辅导员之歌歌词征集”。

请将加盖公章的“高校辅导员之歌”歌词征集推荐表(附件一)寄至中国高教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秘书处(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C507,邮编250100)。

五、其他事宜

1.中国高教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将邀请有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本次活动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20名。活动以精神奖励为主,对入选优秀作品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应征作品入选后,中国高教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享有对入选作品的修改权、使用权、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田丹丹,0531-88366713。

中国高教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2015年3月23日

版权: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山东大学)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

联系方式:0531-88366713     |     88366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