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3]75号)精神,为做好大赛复赛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赛区组织单位
第一赛区(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山东):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共同组织;
第二赛区(包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哈尔滨师范大学共同组织;
第三赛区(包括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由上海市教卫党委、上海大学共同组织;
第四赛区(包括西藏、云南、广东、广西、海南、福建):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大学共同组织;
第五赛区(包括湖北、湖南、贵州、江西、河南):由湖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南大学共同组织;
第六赛区(包括重庆、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大学共同组织。
各赛区复赛相关事宜,由赛区组织单位负责通知,复赛中出现的问题由承办单位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协商解决。
二、复赛具体安排
1.复赛时间
复赛应于4月30日前结束,各赛区复赛时间确定后,请组织单位及时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以便统筹安排。
2.复赛内容及方式
复赛内容包括基础知识测试、博文写作(或公文写作)、自我介绍与展示、主题班会、主题演讲、案例分析、谈心谈话情景再现等七部分,具体要求参见教思政司函[2013]75号。其中,基础知识测试、博文写作(或公文写作)报到后集体组织,主题班会录像提前送评委阅评,此三项比赛成绩报到当天晚上公布;自我介绍与展示、主题演讲、案例分析分组开展比赛。根据参加决赛的人数要求,每个赛区选出部分选手集中开展谈心谈话情景再现项目的比赛,确定赛区最终名次。
3.复赛题目设计
每个赛区根据比赛内容,设计一套题目提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汇总各赛区题目后形成复赛题库。各赛区组织复赛时,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随机选择一套题目供比赛使用。题目格式要求如下:
(1)基础知识测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每题0.5分,20道题目)、不定项选择题(每题1分,10道题目)、填空题(每题1分,10道题目)、改错题(每题2分,5道题目)、简答题(每题10分,2道题目)和论述题(20分,1道题目)。为避免出现重复,请在设计题目时,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和填空题多设计2道题目,其他题型多设计1道题目。
(2)博文写作(或公文写作)。根据1个主题命题写作,分值20分。为避免出现重复,请设计2个题目。
(3)主题演讲、案例分析、谈心谈话情景再现在比赛人数基础上,多设计2道题目。
各赛区设计的题目,请于3月18日前提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其他事项
1.4月30日前,请各赛区组织单位将本赛区各省复赛名次及参加决赛选手名单报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2.复赛每个赛区设个人一等奖10名,二等奖、三等奖若干,根据比赛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果出现比分相同影响奖励等次确定,通过加试一个案例分析确定最终结果。
3.各省参加复赛人员及带队领导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费用由赛区组织单位承担。
4.复赛组织过程中,要加强《高校辅导员誓词》的宣传。要组织复赛参赛人员进行宣誓,并通过PPT、背景板等形式宣传誓词内容。
四、大赛组���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海宁:0531-88361028;田丹丹:0531-88366713
传 真:0531-88366713
电子邮箱:fudaoyuan@sdu.edu.cn
中国高教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2014年3月7日